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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原提出向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再觸發市民對受託人公司收取管理費和行政費偏高的不滿,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質疑,曾有個案的強積金戶口內有6000元供款,但兩年間回報僅1.07元,管理費卻高達140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昨在立法會上回應議員提問時稱,現時市場共有19家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收費在過去3年已顯著降低。
指受託人收費顯著降低
他指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強積金平均基金的開支比率為1.85%,較06年4月至07年3月的2.1%減逾一成。過去3年,所有受託人公司亦有減費及推出收費較低的計劃,半數公司減費多於一次。
半數公司減費多於一次
他指公司減費的做法已逐漸浮現,估計與受託人公司預期積金局將推出僱員自選強積金計劃(強積金「半自由行」)有關。
至於僱員何時可自選計劃,陳家強表示,政府正擬備立法加強中介人規管的建議,預料4月會將建議交立法會及展開公眾諮詢,希望年底前將法例提交立法會,以便於下年初落實僱員自選強積金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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