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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鄉事委員會主席本身並非受薪職位,不過多年來鄉紳「爭崩頭」競逐,甚至有人不惜以身犯險,以不法途徑勢要登上寶座,是因為近年鄉村高速發展,這些職位除可接收政府第一手資料外,還可透過勢力,從開發土地中謀取利益。
近年發展商要發展鄉郊,第一步多數是從村長、鄉委會成員入手,透過他們在村內關係,協助處理收地、賠償等工作;甚至是建一個小小的骨灰龕,發展商都要先向村代表「打招呼」,然後透過他們向村民展開游說,日後便可暢通無阻。當然,鄉委會成員為發展商「出謀獻策」後,是否從中牟取利益,外界就不得而知。
政府鄉郊發展會先諮詢
更甚的是,近年政府在鄉郊每有大型基建發展,都會先諮詢鄉委會成員,換言之他們可以接觸到第一手資料,盡快作出部署。
現時村代表選舉選民達18.2萬人,今年初的選舉一共有1752人參選,944人自動當選,餘下808人則競逐414個村代表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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