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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樓稅允研讓步 豁免強拍小業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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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5日 05:59
2011年03月25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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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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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為遏抑住宅短期炒風而提出的額外印花稅,新增多項豁免,包括在非自願下賣樓可獲豁免。然而政府以「免益」投機者為由,拒讓被發展商強制拍賣樓宇的小業主納入豁免,被民主派和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炮轟政府損害小業主權益,運輸及房屋局官員昨終答應再與發展局商討是否讓步。

另外,買方若在正式合約時增加「業主」人數,會被視為出讓部分業權,政府會按比例徵收額外印花稅,直系親屬可豁免,但兄弟姊妹不獲豁免,此建議同被議員炮轟。政府解釋現時多個反退稅法例都對直屬近親有明確定義,若改變會有大影響;但又指不清楚為何過去立法時定義沒包括兄弟姊妹,官員表示會再將這議題交稅務局商討。

議員轟削小業主議價力

繼發展局在政府內部反對將強拍小份數業主到土審處抗辯納入法援輔助計劃後,昨日運房局副秘書長(房屋)李麗儀亦在立法會審議額外印花稅的委員會中透露,曾就非自願賣樓的豁免範圍詢問過發展局意見。公民黨吳靄儀兩度質疑為何發展局一定要讓發展商在強拍中佔上風。

政府昨在法案委員會中提出多項豁免讓步,包括在幾個特定非自願情况下賣樓可豁免,如被法庭頒令、被銀行或財務公司強制賣樓等,但不包括舊樓被發展商強制拍賣。李麗儀解釋,若豁免包括強拍,不能排除有業主是投機,針對舊樓作炒賣。

不過,民主黨涂謹申指出,如被強拍的小業主要付額外印花稅,肯定會被發展商進一步壓價,削弱談判能力,石禮謙和測量師學會代表潘永祥都質疑政府不肯豁免強拍下小份數業主的做法。李麗儀在會議後期表示,聽到議員有強烈意見,會將意見再向發展局反映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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