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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將放寬食物食水輻射標準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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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7日 05:59
2011年03月2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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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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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食品和食水含有輻射,日本內閣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周五決定,將放寬「暫定安全基準基礎」,而厚生勞動省可望據此制定較當前更寬鬆的安全基準。

茨城縣知事指禁售草率

《每日新聞》報道,厚生勞動省本月17日「倉卒」制定暫定安全基準值,依據的是原子能安全委員會的「飲食物攝取限制相關指標」,該指標規定自飲用水或食品於1年間攝取的放射碘須在50毫希以下、銫為5毫希以下。

此外,《產經新聞》報道,茨城縣知事橋本昌周五會晤厚生勞動大臣細川律夫,就政府禁止輻射超標農產品出貨問題,遞交要求放寬暫定安全基準的請願書。目前蔬菜的暫定安全基準,是放射性碘每公斤2000貝克,茨城縣生產的菠菜和荷蘭芹等,因輻射超標而被禁止出貨。請願書表示,「即使30種含2000貝克蔬菜各食用20克,持續1年,其輻射劑量還不到接受1次電腦CT斷層掃描檢查(1次6.9毫希)的劑量」,又說政府以縣為單位禁止出貨,令「福島第一核電站方圓65公里範圍與方圓195公里範圍地區採取相同管制」,太過草率。

日本當局臨時更改輻射標準早有前科,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後,當局為了讓工人能更長時間在出事機組工作,上周將原本每年接觸100毫希輻射上限的標準放寬至250毫希,即美國同類標準的5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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