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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銀行同得益 有望收回60億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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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8日 05:59
2011年03月2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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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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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與美國雷曼清盤人達成和解協議,盡早取回大部分抵押品價值,對迷債投資者是好消息,分銷銀行也是重要得益人。兩年前為回購迷債而付出逾60億元的16家本地銀行,有望收回大部分代價,其中最大分銷商中銀香港(2388)今年有望回撥近30億元,相當於去年盈利的18%。

中銀:業界損失遠高於投資者

中銀自2009年的迷債回購協議及安排上,共錄得40億元虧損,該行昨日公布,如最終方案得以落實,虧損可減少至10億元,銀行界消息人士指有望今年回撥,東亞、大新、創興、富邦香港、永亨、永隆等其他分銷行,也有可能回撥。中銀公告又強調,比起中銀客戶損失的6.4億元,銀行的損失仍然較多,中銀署理副總裁楊志威稱﹕「銀行界在今次事件中,損失遠高於投資者。」

接近雷曼迷債分銷銀行的消息人士指出,和解協議下抵押品的回收價值(70%至93%),應該已扣除雷曼清盤人分得的和解款項,由於羅兵咸跟雷曼清盤人達成保密協議,銀行也不知悉內容,亦不清楚抵押品如今的市值,所以不能確定迷債投資者將要放棄多少潛在款額,換取和解協議下較為確定的回收價值。

抵押品市值被保密

然而,很多迷債抵押品其實是貨幣基金債券,按市價有機會收回100%價值。不過消息人士指不能一概而論,抵押品還涉及很多複雜的掉期產品,如果與去年新加坡同類協議比較,今次香港投資者收回的比率已經很高。對於為何不給予投資者最新的抵押品估值,用作評估應否接受和解協議,消息人士表示信任羅兵咸已盡最大努力,代表迷債受託人與雷曼清盤人談判協議,分銷銀行絕非因本身利益而接受和解協議。

分銷銀行於09年簽訂的開支資金協議,向迷債受託人美國匯豐提供相當於銷售迷債佣金收入的2.91億元資金,應付追討費用,目前已使用6700萬元,而該筆資金更會按匯豐要求,增加至6.62億元,以支付未來安排所需費用,由分銷銀行按比例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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