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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聯盟」不收貨 促賠全數加利息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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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8日 05:59
2011年03月2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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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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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表明不會對加碼回購及賠償方案「收貨」,認為這賠償未反映到銀行「系統性違規銷售」的問題,銀行應百分百賠償,甚至計算利息。民主黨甘乃威亦指所謂特惠補償,實際上銀行只需自掏3.5%至15%而已。

部分系列不受惠

陳浩偉又表示,事主若接受了這個賠償方案,便要放棄向金管局提出追究銀行的權利,「這個社會還有沒有公義?事件更加證明要公開金管局的調查報告,金管局一定揸住很多銀行違規銷售的證據。」他又指出,部分系列如5、7、9等均不包括在這次賠償方案中。

甘乃威亦指這個賠償額不足以反映銀行違規,而且誤導公眾以為雷曼事主已獲得大部分賠償,但實際上銀行自己掏錢出來賠償的部分僅佔3.5%至15%,其餘根本是事主投資在抵押品的價值。

甘乃威:銀行只掏3.5%至15%

他說﹕「渣打銀行也自己掏錢賠償ELN(證券掛鈎票據)事主95%,迷債同ELN手法如出一轍,為何迷債分銷銀行只賠3.5%至15%?」

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至少銀行在抵押品升值下願意將賠償加碼,不至於出現雷曼事主輸三成、銀行不用輸的局面。保險界代表議員陳健波則表示銀行考慮到事主的情况而增加賠償,也是一件好事。

2003年在東亞銀行買了雷曼迷債系列7的周先生批評,他們之前拿到六成賠償已經覺得不忿氣,因為銀行違規出售在先,今次不包括他這個系列,更感到不公平,但已追討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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