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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Neway卡拉OK前執行董事馬偉華日前入稟高院,指曾任Neway老闆的薛濟傑違約,向薛入稟高院追討2160萬元及3.04萬股Neway股份。
原訴馬偉華為Neway前執行董事,3名被告為薛濟傑、兩公司All Jolly International Ltd. 及Neway Enterprise Holdings Ltd.。入稟狀指薛違反合約,要求他向原訴償還2160萬元,並交還3.04萬股新時代卡拉OK有限公司股份。原訴又指出,另兩公司因違反信託及不誠實協助,亦須就該2160萬元負上責任,但入稟狀未有交代合約交易詳情。
薛濟傑1979年從事印刷起家,92年將中大印刷集團上市後,2009年購入Neway卡拉OK及相關娛樂業務,並將集團易名為中星集團控股(0055),主席一職亦交予次子薛嘉麟。薛的兩名兒子薛世恒及薛嘉麟,被指分別與藝人陳法拉及模特兒諸葛梓岐拍拖。
【入稟編號:HCA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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