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洪良案涉受賄被告 聲稱兩上司收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30日 05:59
2011年03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停牌至今一周年的洪良國際(0946),招股書會計報告被指造假,擬備報告的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高級經理涉貪污昨續審。負責內部調查的合伙人引述被告,指洪良上市中介人表明,被告的兩名上司已搶先收取上市「獎金」。

調查指二人不涉案件

畢馬威香港專業操守部門合伙人何詠璇(譯音)昨指出,接到女助理經理劉淑婷報料,指洪良上市中介人陳秋云懷疑行賄她及被告。何與上司在去年3月1日起,4天內三度調查事件,指被告說法前後不一。何供稱3月1日與專業操守部門主管David Collins一同致電被告,被告否認聽聞有同事收受客戶金錢,卻問道「如果有客畀錢我哋,應該點做」。

但3日及4日,何與首席營運官敖柏恩(Ian O'Brien)兩度會見被告,被告才坦承知情,更引述陳秋云稱,其兩名上司周曼儀(譯音)及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成員鄒小磊皆已收款,「佢話上司都收咗,佢無辦法」。不過,據悉調查後,上述二人不涉案件。

稱被威脅下收巨款

被告解釋兩天前說謊冀保護劉,亦擔心告發上司,會令自己與同處畢馬威的妻子前途受損。他曾向周報告「陳大姐畀咗啲嘢我哋」,雖未明言是金錢,但被告認為周明白「箇中玄機」。周回應「呢啲嘢唔使話我知」,又指陳並非公司客戶,被告可以收取禮物。

被告又指得知陳向劉強發「獎金」,即叮囑劉不能收下,最終他與陳見面,卻被強塞金錢到背包中,「無辦法下收咗兩舊錢」。被告明言不認為負責洪良上市的畢馬威團隊處事失當,想不出陳為何給予獎金。被告又指陳威脅他若不收下巨款,便向鄒訛稱他辦事不力。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615/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