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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錯將危駕判不小心駕駛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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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30日 05:59
2011年03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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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搭棚工人駕車在新娘潭高速轉彎,輾過並拖行失控撞車被拋落地的鐵騎55米身亡。工人原被控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區院法官杜麗冰認為無法確定鐵騎被輾前是否已死亡,改判其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4500元及停牌一年。律政司不服,要求案件發還區院繼續以危險駕駛罪審理,昨獲上訴庭接納。

明知前方有車高速轉彎

事發於2008年8月17日凌晨, 22歲被告謝永鏗駕車緊隨4 名鐵騎士,其中3人讓路,惟領前的事主突失事翻車撞斜坡,被告以時速78公里轉彎時閃避不及,輾過事主,事主及後不治。該路段時速限制為50公里。

辯方指當晚行車量小且在郊區,被告因大意肇禍;但上訴庭指被告明知前方有車,仍然選擇高速在窄路上轉彎,即使沒有撞死人,其整體駕駛態度仍有可能被控危駕,故認為原審法官錯判。

【案件編號:CACC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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