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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鏹水潑前妻囚12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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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2日 05:59
2011年04月0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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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旬老翁離婚後拒搬走與前妻及兩子女「同一屋簷下」,半年後再婚的前妻一晚雀局後返家,兒子投訴遭父斥罵,遂與素有磨擦的前夫爭執。當晚凌晨近5時,老翁深深不忿,趁前妻熟睡時向她淋潑鏹水,大叫「你去死啦」,令她左眼失明及毁容,老翁昨在高院被重囚12年。

官斥冷血有計劃犯案

退休前當油漆工人的71歲被告冼照華,昨在高院承認一項淋潑腐蝕液體罪。法官賴磐德判刑時斥責被告冷血且有計劃犯案,看罷45歲事主梁美英的傷勢照片令他非常心痛。

賴磐德又斥責被告沒有悔意,事發後不但沒有向前妻道歉,在錄影會面時被警員問及感受時,被告只回應「沒有」。有關罪行最高可被判監18年。

醫療報告指出,事主全身14%被燒傷,包括頭骨、雙眼、面、頸、雙手和左腳,其左眼已失明,右眼視力亦受損,面容盡毀。雖然手術後康復良好,但因大量疤痕嚴重影響眨眼及肢體活動,甚至影響進食。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於88年結婚,至09年中離異,事主獲准住在石梨邨單位。惟被告拒絕遷出,令前妻非常不滿,被告又質疑事主有「外遇」,自此二人經常爭執。

被告罵兒子起爭執

事發去年4月25日凌晨2時半,事主參與雀局後返家,同住的兒子投訴被告發脾氣,不滿他與友人在家賭錢。事主遂叫被告不要再罵兒子,此時兒子加入爭執,並要求被告搬走,3人爭執了約一小時。

趁前妻熟睡下手

至凌晨近5時,事主熟睡期間遭被告淋潑鏹水,事主痛極大叫求救,兒子報警,被告事後離開住所。3日後被告在石蔭路被捕,他在警誡下指事發爭執後感到十分困擾,因事主令他失去了一切,包括兒女和住所。

【案件編號:HCCC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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