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倘投資者接受和解 律師隨時見財化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6日 05:59
2011年04月06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倘若投資者接受和解協議,則代表迷債投資者在美國興訟的美國律師會「見財化水」,估計代表律師或會向法庭提出,從受託人匯豐收到的執行費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補償。根據和解協議,受託人匯豐將會收到逾6億元「可用資金」。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