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管局昨日突然通知銀行,將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前2後5」7日冷靜期,放寬部分銀行投資產品的銷售程序。銀行界對此普遍表示歡迎,認為簡化銷售程序與業界方向一致。
金管局放寬的,包括向弱勢社群客戶(包括65歲或以上長者、無接受教育、只具小學程度或較低學歷人士,以及財政能力較差人士)銷售產品的程序;以及銷售時的錄音要求。
自從雷曼迷債事件後,金管局收緊投資產品銷售指引,包括設立冷靜期及強制錄音等措施,以保障投資者利益,但不少業界聲音認為銷售程序過於冗長,或矯枉過正。
弱勢客戶 可不用他人陪同
由於金管局於今年1月新增「落單冷靜期」措施,銀行須給予弱勢社群客戶2天時間考慮有關投資決定。金管局在今次放寬產品銷售程序的通告中表示,由於弱勢社群客戶享有2天的「落單冷靜期」,他們可自行決定是否需要第3者陪同下,購買投資產品。在此之前,弱勢社群客戶須有一位人士或第2位前線人員陪同下作投資決定。
另外,銀行在評估客戶可承受風險後,若客戶選擇的投資產品符合其可承受之風險水平下,銀行在出售一般投資產品、國債及港債時,金管局容許銀行毋須錄音下銷售產品。一般投資產品指沒有與衍生工具掛鈎,以及不具槓桿效應的產品。今次是金管局第一次放寬一般投資產品的銷售程序,此前金管局已放寬屬最低級風險類別的國債,投資者購買國債時毋須錄音。
購衍生工具產品 仍需錄音
不過,在投資與衍生工具掛鈎或具槓桿效應的產品時,銀行方面仍須在銷售過程中錄音,而若客戶投資於風險錯配的產品時,銀行亦須進行錄音。
有大型銀行主管指出,業界與金管局一直就簡化銷售產品進行溝通,因為連同今年起實施的投資產品冷靜期保障,「銀行界感覺規管過咗籠」,故傾向在不犧牲審批的嚴謹度大前提下,銀行界冀簡化銷售措施,「但我們原先期望外幣掛鈎、股票掛鈎的存款產品,都可以放鬆一點。」他表示,今次金管局放寬部分銷售措施,與業界方向大致上是一致的。
銀行界普遍歡迎新措施
他續指出,不少客戶基於私隱問題,較為抗拒在接受介紹投資產品時,有第三者在場。
經歷雷曼迷你債券銷售教訓後,金管局及證監會均就保障投資者提出新監管要求,包括錄音監管等措施,而在今年1月起,銀行要為非上市投資產品引入冷靜期,其中金管局要求銀行向弱勢社群客戶提供最少2天「落單冷靜期」,銀行同時要根據證監指引,給予所有投資者5天售後冷靜期。
(明報記者羅湋楠、李家欣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