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實九龍塘豪宅半山一號的4名小業主,日前代表入稟控告長實旗下公司違約,要求賠償。據悉,有業主不滿半山一號貨不對辦,入伙7年來,外牆滲水情况仍未解決,遂決定代表全體業主入稟,要求長實賠償。
代表全體索償 部分業主不知情
本報嘗試向畢架山道一號業主了解,多名業主都稱不知道今次入稟索償的事宜。有律師解釋,相信今次屬於代表訴訟(representative action),若法庭判處原訴勝訴,其他業主亦可以按判決要求長實賠償。
長實發言人表示,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適合回應。4名原訴人分為兩組,其中李偉德與高翠欣(均為譯音),聲稱代表全部一手業主;另一組原訴人劉耀華和李麗珊(均為譯音)則代表其他業主。答辯人為長實旗下的進勢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包括長實副董事總經理葉德銓、執行董事吳佳慶、鍾慎強和趙國雄,以及法律部首席經理葉建明。
長實﹕進入司法程序 不便回應
畢架山一號2004年入伙,全屋苑共有16座,共有604個單位,建築面積由1277呎至2900呎,坐落九龍塘半山,趙國雄本人亦曾購入單位。
回顧過去7年,長實與屋苑小業主曾多次爭拗,更曾對簿公堂,其中7個單位的業主由消委會旗下訴訟基金協助,入稟控告長實延期交樓,案件目前仍在高院處理中(見表)。
延期交樓 雙方對簿公堂
原訴人在入稟文件中並無交代索償詳情或索賠金額,但據個別業主透露,事件涉及屋苑外牆滲水問題。據悉,小業主自單位入伙後一直向長實及管理公司反映,投訴單位外牆滲水,但問題一直未解決,至今年已拖延足足7年,由於《時效條例》規定要在7年內提出申訴,經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訴諸法律行動。有業主透露,與長實及管理公司都曾商討過,「有得傾,就唔使搞(索償)」。
根據入稟文件,原訴要求被告就所有建築缺陷(construction defects)賠償,指被告公司自1999年至今,一直在在畢架山一號的設計、建造、維修、執漏、監察方面違約,並疏忽及違反法定責任。原訴人又指出,他們除了代表自己,同時亦代表屋苑內的其他業主。
【入稟編號﹕HCCT1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