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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安音樂學院一名大三學生,在駕車撞傷一名騎車女工後,不僅不施救,反而落車用刀將女工連捅數刀刺死,理由竟是怕對方記住其車牌號找他麻煩。昨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其「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並要賠償死者家屬4.5萬元。
去年10月20日晚上10時半,21歲的大學生藥家鑫駕駛私家車將前方同向騎車的26歲女工張妙撞倒。藥家鑫下車後恐張妙記住車牌號找其麻煩,即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刺數刀,將其殺死。駕車逃逸途中再撞傷2人。3天後,他才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自首。
此案在內地曾引起極大迴響,多數人對藥家鑫的行為感到憤怒,但藥的律師路鋼辯護說,藥家鑫是一念之差,屬於激情殺人。他學習優秀、得過各種獎勵,且有自首情節。希望法庭從寬量刑,藥的校友、同學、鄰居亦聯署陳情,請求法庭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新華社引述法院認為,藥家鑫不屬於激情殺人。他開車將人撞倒後,不予施救,反殺人滅口,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仍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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