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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基本法測試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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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7日 05:59
2011年04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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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昨日發表年報指出,12萬名申請學位職位或專業職位的應徵者參加《基本法》測試,當中72%取得51分或以上,意味有近三成投考者「肥佬」。委員會認為,隨着有更多畢業生在學校學習《基本法》,以及更多應徵者已取得《基本法》永久有效的成績,政府應檢討是否需要繼續進行有關測試。

委員會在年報中指出,去年一共就50宗紀律個案提供意見,包括建議把6名公務員革職,原因包括盜竊、不守時、擅離職守、棄職潛逃和其他行為不當,又建議以「迫令退休」懲處11宗個案,其餘33宗以較輕微的懲罰方法處理。

年報又指出,不同政府部門在招聘和升遷公務員的問題,包括將一名合約公務員轉為公務員時,處方已知道該員工在合約期間最後一份評核報告被記下多項缺點,仍把他轉為公務員,做法不可取。

報告又指出,部分部門不等待敘用委員會便作不適合的署任安排,認為做法倉卒,委員會對此深感不滿。此外,報告又指出,有部門完成員工的工作評核後,半年後才召開晉升選拔委員會,做法亦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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