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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一案,昨日在河南鄭州判决落幕。判决結果,在內地官場早可預料,並不奇怪。按照內地官場習慣思維,許在被帶走調查後不久,就傳出他企圖「吞筷子」自殺的信息,就是一種表態,在做出「不會牽扯更多人」的姿態後,他終於成了「認罪態度較好」的貪官。
2009年原定帶隊前往塞爾維亞首都貝爾格萊德接大運會會旗的許宗衡,突然被紀委人員從家中帶走。在北京人士的判斷中,當時北京擔心許對紀委調查已有覺察,大有在貝爾格萊德一走了之的風險。當時定調收網抓人,頗顯倉促。
向紀委施壓 向同路人發信
論起在內地貪污腐敗案,比許官職大、貪額巨的大有人在,而許案之複雜超出一般人想像。有人認為,「許宗衡吞筷子自殺」這則未經證實消息的爆出,並在內地網上傳播,實際上就是一種資訊傳遞。在接受心理暗示的內地官場,貪官的特性是貪生,如此「不惜性命」的舉動,不僅是給共同既得利益者的信號,更是給調查的紀委一個心理壓力。熟悉紀委工作的人士稱,對於被「雙規」者(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飲食起居受嚴密監視,既無筷子可吞,自殺更是無門。即使許成功「吞筷」,消息又如何傳出?可見在紀委的視線之內,還有人未受掌控。
與此相對應,作家師東兵的出現更具戲劇化。他現身大吹自己如何與許接觸幫人升官撈好處;許如何認大哥,如何說地產商幾億元是小錢。經網絡傳播,矛頭直指深圳黨政警界高層,大有更深層次揭發之勢。許宗衡並非單獨犯案。了解官場生態者都知,很多事許宗衡未必一人能辦到。經過攪渾水、亂射箭之後,許再主動交代「不被掌握的情節」,「認罪態度較好」,也就順理成章了。
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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