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屋宇署採取了相信是4月實施新僭建物政策以來,最嚴厲的反僭建執法行動。屋宇署表示,鑑於大埔松仔園一幅土地的業主,未得當局批准,違例僭建一幢3層高、逾萬平方呎的豪華別墅,屋宇署已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拆掉整幢別墅,若業主拒絕遵從,可能遭刑事檢控。上述土地是「祥發有限公司」在2009年以9180萬元買入,土地買家與玩具大王蔡志明有密切關係。
本報未能聯絡到蔡志明回應,但他昨晚向電台表示,該物業由他一個內地表親擁有,他已提醒表親要按香港法律辦事,表親已同意清拆,並已找工程人員,6月會交詳細計劃。蔡志明日前回應《南華早報》時聲稱上述土地由他的親屬買入,與他無關,但據祥發有限公司一名高級職員去年10月寫給地政總署的信件,信中聲稱土地買家是蔡志明,但蔡氏當初決定買地,是因為蔡獲地產代理告知可在毋須政府批准下興建一幢不多於1.8萬平方呎的住宅,但鑑於地政總署後來要求業主拆掉新建建築物,故蔡志明認為根據合約,他有權取消交易,所以土地業主日後不會再是蔡志明。
引起爭議的土地是大埔滘松仔園「第33約」多個地段,上址原有一幢一層高舊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祥發有限公司,2009年以9180萬元購入上址,隨即動工,包括未經屋宇署批准興建的一幢3層高、有殖民地風格的1.1萬平方呎豪華別墅,以及興建噴水池及花園,並建立圍牆圍起上址,但卻涉嫌霸佔部分官地。
去年9月接清拆令
屋宇署與地政總署昨在聯合聲明中指出,自去年1月收到市民投訴後,屋宇署同僚曾多次嘗試均未能進入上述地盤,直到去年9月,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人員終進入地盤,並發現一幢3層高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已接近落成,取代舊有的一層高建築。屋宇署指上述建築工程未得屋宇署批准,違反《建築物條例》,加上新建成的僭建物乃屋宇署優先執法類別,故去年已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90日內拆卸僭建物,地政總署其後亦發出通知書,要求業主終止佔用官地。
屋宇署今年4月再向業主發警告信,表示會採取進一步行動,業主終委聘認可人士統籌拆卸工程,並同意在6月初把拆卸方案及時間表呈交屋宇署審批,署方指若業主未能按時間表完成拆卸,會考慮刑事檢控,並安排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僭建物,再向業主追討費用。
中原地產大埔及新界東豪宅區營業董事黃澤文表示,新界東市場上很少有這類獨立大屋成交,故難作估價參考,近期富匯半島5000平方呎別墅成交價約5000萬元,呎價約1萬元,但這種別墅性質上難與涉事物業作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