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潛逃加拿大12年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可望最快本月26日(以下均為香港時間)遣返中國,加拿大聯邦法院將於22日(下周五)開庭審理賴昌星提出的遣返前風險評估申請,這次也是「終極審判」,如果決定駁回,他將不能再提出上訴。加國移民局日前已將賴昌星拘捕。據悉,加國同意遣返賴昌星,是獲得中方承諾將對他「人道處理」。
表情輕鬆 不時微笑
身穿紅色囚衣、留「陸軍裝」髮型,現年53歲的賴昌星昨日在渥太華出庭時表情輕鬆,不時向在場的記者微笑,還向一名懂中文的庭警抱怨待遇不公。賴昌星之前提出的第2次遣返前風險評估申請已於上周四遭拒絕,移民部原本安排昨日遣返,但有經驗的賴昌星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昨日緊急入稟聯邦法院,臨時中止執行遣返離境令,聯邦法院將在下周五開庭審理其申請,可能在次日作出決定。
移民部擔心賴昌星會潛逃,本月8日到其住所將他逮捕。移民部代表律師布思羅伊德(Kevin Boothroyd)前日聆訊中說,「一旦法官駁回賴的申請,移民部應會在7月26日順利執行遣返。」他形容,這次遣返賴的行動「不再遙不可及」。
「覺得自己又入獄了」
賴昌星另一名律師拉森(Darryl Larson)則說,賴昌星現在的心情只是「覺得自己又入獄了」,並無沮喪或是不安。他還說賴昌星「信任加拿大司法」,沒有想要逃跑,如果法官在22日的聆訊中同意他的申請,就可得到司法覆核,有機會推翻之前不利於他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但他也承認,如果法官駁回申請,賴昌星則不能再提上訴,面臨遣返。
加拿大移民律師王仁鐸指出,賴昌星現時需要「過三關」,包括向聯邦法院取得禁止遣返令、獲得上訴許可以及贏得法院的司法覆核,如果三關都順利通過,還能再留一至兩年,但只要任何一關失敗,賴昌星就會被遣返。
獲保證在華不受虐待
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公關組領事高建正對賴昌星面臨被遣返表示歡迎,「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是堅定的、一貫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去年6月訪問加拿大時,雙方簽署有關打擊犯罪的備忘錄,而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雙方官員今年3月同意,加拿大外交官可參加賴昌星案在中國的審理過程,賴昌星將有自己的辯護律師,外交官還可以探視,保證他獄中不會受到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