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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千張演唱會票 康署票務員受審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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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3日 21:59
2011年07月13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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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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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康文署票務助理疑因利成便,4年內多次涉「優先」為自己及友人狂掃本港著名歌手的演唱會門票,她們被指違反規定,曾在3個月內以信用卡購入逾千張涉款逾21.5萬元的門票,甚至在一天內用電話預留200張門票,以換取信用卡現金回贈及積分等,二人昨就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受審。

兩名女被告梅淑明(37歲)及黃曉韻(34歲)案發時為康文署票務助理,據悉案發後已離職。兩被告過去先後在紅館、伊利沙伯體育館及尖沙嘴文化中心的售票處工作。根據康文署規定,員工在門票開售當日最多可購買10張門票,翌日則可買最多40張門票;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私下購買或預留門票。

獲現金回贈紅利積分

兩被告在廉署的錄影會面中承認,2005年認識紅館小食亭監督鍾文寬,鍾經常要求她們購買大批門票,兩人遂於05至09年間,以信用卡為他購買不同歌手演唱會門票,又為他提供最新門票銷售情况。

其中,梅因此獲得4052元信用卡公司現金回贈、Wii遊戲機及48萬紅利積分以換取的400元購物券。另外,黃亦於07年後幫助鍾買門票,並獲得2254元信用卡公司現金回贈及2.71萬紅利積分。

控方案情指出,兩被告在09年8至11月短短3個月間,已買下合共1094張門票,涉款21.5萬元。兩人於09年8月先後買下許冠傑演唱會門票共75張,其後以梅母的信用卡付款;黃於同年11月再以電話預訂鄭秀文演唱會門票200張,兩日後付款3萬元,由於大量購票,此舉引起康文署注意,康文署閉路電視亦有記錄過程。

康文署發現在同年11月17日,鄭秀文演唱會的主辦單位宣布將一批內部發售的門票轉為公開發售後僅兩小時,其中64張門票已被電話預留。直至11月底,康文署就鄭秀文演唱會門票銷售紀錄抽樣審查時,始發現有162張以電話預留的門票,原來是由兩被告家人的信用卡付款。經廉政公署調查後,兩被告於去年2月2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幫助鍾買門票,並收取信用卡積分以換取現金購物券。黃於警誡下亦表示知道其行為違反康文署內部指引。

涉事小食亭監督未被起訴

廉署其後在鍾文寬的家中起回部分謝安琪演唱會的門票,證實是由梅在紅館售票處當值期間,以梅母的附屬卡購買。據悉,鍾被調查後未有被起訴。

【案件編號:KCCC1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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