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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不小心駕駛 前豪宅大王得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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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3日 21:59
2011年07月13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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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因騙信用狀被判監5年半的前豪宅大王秦錦釗,去年在赤柱富豪海灣的停車場內與另一私家車相撞,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1500元。秦昨提出上訴,獲高院判其得直,指案中與他相撞的司機口供與相撞情形不符。

53歲的秦錦釗被指於去年4月12日,在富豪海灣的停車場內駕駛其平治房車在停車場內轉彎上斜時,與落斜的私家車相撞,秦的車輛司機位旁的沙板被撞凹,對方的車頭亦受損。

07年出獄 駕平治撞車

秦的大律師莫子聰指出,控方證人指秦的車開得很快,甫看到秦的車輛時雙方僅相距7呎半,假如屬實則理應造成車頭撞車頭,而非現時車頭撞沙板的情况。大律師指由此可見控方證人的口供與實際損毁情况有出入。

秦錦釗於廣州出生,21歲時偷渡來港,1980年代投資本港房地產致富,96年進軍豪宅市場狂掃山頂帝景園而被封「豪宅大王」,卻於97年亞洲金融風暴中損手。2004年因串謀下屬及前新華銀行3名高層騙取銀行逾2億元信用狀貸款罪成,被判囚5年半。他在獄中被頒破產令,但07年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HCMA8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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