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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中環保育換地 繞過城規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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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5日 09:50
2011年07月15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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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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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上月批准與聖公會換地,保存中環宗教山聖公會4幢歷史建築物。但本報發現,獲批地契的擬定條款較原初建議有多項放寬,包括准許其中一座發展大樓由13層加高至18層,又額外批准聖公會重建位於灣仔畢拉山的幼稚園,增建兩座12層高大樓,當局指做法可減少中環發展密度。城規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炮轟方案未經城規會審議,做法不妥。長春社亦批評「以為自己傾掂數就毋須向公眾交代」。

聖公會建築群屬政府「保育中環」8個項目之一,去年原定計劃由聖公會承諾保留會督府、教堂禮賓樓等4幢歷史建築,換取政府准許在旁興建一座綜合大樓和一座住宿大樓,並把部分設施遷往畢拉山地段,但未訂發展密度。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稍後討論有關計劃,但據行政會議於6月7日批出的擬訂條款,與當初公布的設計不同。其中,計劃在中環興建的其中一幢綜合大樓,去年指樓高13層,獲准加高至18層高。另外,聖公會獲准在灣仔畢拉山地段一所幼稚園重建發展,興建兩幢12層高的大樓作社區中心,樓面總面積達12.9萬平方呎,毋須補地價。

聖公會早前諮詢中西區區議會時表示,中環的新大樓會包括一幢供學生、教員及與大樓用途相關的訪客住宿宿舍,以及加設私營參與的醫療中心和食肆,含商業元素。

發展局:符合規定 毋須審批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聖公會中環發展項目加高,是因為取消了地庫設計,以盡量避免工程對歷史建築構成影響,從而給予幾幢歷史建築更佳保護。項目內住宿設施乃聖公會為其神職人員的住宿需要而設,屬宗教機構附屬設施,並非以牟利為目的,食堂亦供聖公會人員使用,為方便市民而對外開放,因此屬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用途,毋須要交城規會審批。發展局稱,重建畢拉山地段可承接中環地段原計劃發展的額外空間,「只有准許畢拉山地段作該等用途,方能落實香港聖公會的寓保育於發展建議」。

立法會兼中西區區議員陳淑莊批評,政府收取「象徵式地價」換地是「私相授受」,「綜合大樓裏面有醫療中心,可以租給醫生,成幢樓商業化,改了土地用途都不用過城規會,好難說服公眾」。

城規會委員有不同意見,有委員指出,若換地符合城規會要求,毋須再經城規會審批,但有委員批評,畢拉山的項目涉及換地,公眾會有不同意見,即使政府認為符合城規要求,也應提交城規會審議。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認為,畢拉山地皮項目規模不小,無論是否符合城規要求,都應交由城規會審批及諮詢公眾。他批評政府「以為自己傾掂數就毋須向公眾交代」,又說﹕「如無問題,為什麼要避開公眾諮詢?」

明報記者 鄭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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