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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志雲去年3月11日被廉署拘捕後即被停職,但7個月後無綫無視他已被正式落案起訴,讓他帶嫌復職至今,無綫及「六嬸」在事件中的取態飄忽一度成為城中焦點。陳志雲一方的大律師昨亦以無綫對外發出的「復職通告」作為陳抗辯的「殺手鐧」,表示可證明「聲稱是受害人的無綫」在事件中的心態。
曾醒明下周或出庭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透露,陳志雲已決定不會出庭自辯,但希望將一份在去年11月16日無綫向外公布陳志雲復職的通告呈堂,並傳召負責向外發放通告的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出庭,以顯示「聲稱是受害人的無綫」的董事會在案中的心態。
但由於通告內容除了包括陳的復職日期及復職的範圍外,還包含了董事局對外解釋讓陳志雲帶嫌復職的原因,控方認為若文件要呈堂,必要再傳召董事會成員方逸華、梁乃鵬及李寶安,以就復職原因及董事會當時的想法作供及接受盤問。
控辯雙方將在周六、日處理文件能否呈堂的問題,否則周一曾醒明將要到庭「候命」,準備隨時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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