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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央企領建保障房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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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9日 05:59
2011年07月1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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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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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總理溫家寶曾要求地產商要流道德的血液,可以參與房地產的16家央企在信貸等方面一向享有優先權利,流道德血液更義不容辭。日前國資委規劃發展局長王曉齊,要求央企進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政策也會給予支持,績效考核會扣除保障房資金成本。本港上市的地產央企包括中海外(0688)、華潤置地(1109)、方興地產(0817)等,保障房1%到5%的毛利或會拖累此等企業盈利。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長王曉齊說:「央企無論從品牌、資質、管理能力、建造成本等方面都有明顯優勢,地方政府要想給居民提供質量比較好,同時造價又低的保障性住房,就要找中央企業。」他又指出,保障房利潤很薄,大概是1%至5%的毛利,基本是保本不虧,但是央企從履行社會責任角度還是要積極參與保障房建設。

王曉齊又稱,國資委還將要求中央企業進一步加大保障住房建設力度,16家房地產主業央企中,2010年銷售的保障房面積佔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5.1%,2008年至2010年,該等央企開發保障性住房面積佔同期保障性住房的10%至11%。

硬性參與 構成盈利壓力

為鼓勵央企參建保障房,考核將改變過去單純考核利潤和收入的方式,今年開始全面推進「一對一」考核,即經濟增加值考核,這意味着對於央企創造的效益要考慮資金成本。保障房建設利潤較薄,資金使用成本佔比較一般房地產開發高,故在央企考核中會對於保障房建設的成本給予相應扣除。

本港上市的央企子公司包括保利香港(0119)、華潤置地(1109)等(見表),若被硬性要求參與毛利低的保障房項目,勢必對此等企業盈利造成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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