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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被撞 控方4證人未目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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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9日 21:59
2011年07月19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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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今年3月出席活動時遇上社民連成員示威,曾蔭權事後報稱受傷入院檢查,兩社民連成員因擾亂公眾秩序罪昨受審。當日負責貼身保護曾蔭權的署理總督察供稱,聽到特首事發期間說「做乜撞我」,之後右手摀住胸口,左手則指向其中一名被告,但連同署理總督察在內的4名證人,都沒有看到特首被撞的情况。

兩被告黃俊杰(25歲)和黃浩銘(22歲)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控方傳召當日陪同特首到博物館參加「辛亥革命百周年展」開幕禮的署理總督察汪智誠,他表示當日下午5時許抵達科學館廣場後,甫下車便看到有數名青年向特首的方向急步走來,遂與其他同事戒備,當時示威者與特首距離甚近,且動作不友善,擔心有人身體受損傷。

聽到特首問「做乜撞我?」

當特首踏入歷史博物館玻璃門約兩步,黃俊杰突然從旁走出,在特首相隔少於一個身位前停下,隨後他聽到特首問﹕「做乜撞我?」汪其後往特首前方隔開黃俊杰,另一女保安員亦推開黃,特首當時左手指向黃說「呢位先生」,右手則摀住胸口,汪即指示附近一軍裝警員截查黃。

另一控方證人機動部隊警長阮煥強當日接報到場,負責看守黃俊杰。他引述黃向他表示「早一晚玩facebook」才得知特首會到歷史博物館,不滿財政預算案和派6000元,自發到場示威。黃又向阮形容,特首到場後「好多人左推右撞,令我失足撞埋特首度」,他感覺手肘接觸到特首肩膀,但稱接觸屬不小心。由於該段對話並非被告在警誡下說出,故辯方要求剔除阮的證供。

控方證人歷史博物館職員馮偉業表示,為控制被告等示威者令其拇指扭傷,要請假一天休息;另一證人護衛公司區域主任何錦興亦稱被黃浩銘撞擊其上半身。

案情指出,特首曾蔭權今年3月1日出席尖沙嘴歷史博物館「辛亥革命百周年展」開幕禮,遇上社民連成員示威。其中被告黃俊杰涉撞擊特首,另一被告黃浩銘亦拿着一盒粟米斑塊飯,疑要擲向特首。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21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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