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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屋邨「起漆水」傷人又添一宗!樂富邨一名婦人,昨午途經大廈對開,突被一灘濕滑液體跣倒,沾濕處紅腫灼熱,大驚下飛奔回家洗澡,然後報警。警員調查後,發現是房屋署外判清潔工人未有清理好地面肇禍,遂向有關人等作口頭警告,記錄在案後離去,事件中暫無人被捕。
地面濕滑 如有食油
現場為樂富邨宏旭樓對開,牆邊遺有一罐4公斤裝的起漆水,記者事後在場發現一灘反光的液體,懷疑是跣倒事主的「起漆水」,記者曾以鞋尖試踏,發現表面異常濕滑,就像地面有食油一般,市民如未有察覺急步行過,很大可能跣倒受傷。
消息指出,受傷婦人為樂富邨居民,年約40餘歲,意外中手腳擦傷,右手肘亦被輕微灼傷,幸傷勢未算嚴重,經救護員包紮後送院檢查,治理後已無大礙。
事發昨午約1時,婦人行經上址時被不明液體滑倒受傷,感到沾濕處灼熱及紅腫不適,回家冲身更衣後仍未消退,於是報警。傷者送院後,警方在場遇到一班工人,承認較早前在路面倒下起漆水,以便稍後清理,惟未有把路面圍起便去午膳,詎料發生意外。消息稱,當時現場亦無「小心地滑」等路牌。警員對眾人進行口頭警告後,用鐵馬圍起相關範圍,以防再有人受傷。
房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在意外發生後已派員了解事件,包括檢討意外是否由人為疏忽引致,亦會要求工人提高警覺,確保施工安全。
今年5月,67歲老婦在黃大仙竹園邨榕園樓走廊被滑倒後跌斷雙手,因生活突變患上抑鬱症,加上擾攘多時仍未能追討到賠償,最終跳樓身亡。。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若屋邨管理處或清潔公司未有做足防止意外措施,受害人可循民事索償的方式,向有關公司追討第三者意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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