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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騙佣金 指證同黨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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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12日 05:59
2011年10月1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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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手瓜起」的37歲健身教練訛稱會員臨時缺席訓練,騙取健身中心近5000元佣金,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思想單純,對法律警覺性低,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律師為被告周文威求情稱,被告獲得家人支持,願退還騙得的4920元。裁判官認同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在調查期間表現合作,願意轉做污點證人,都是可考慮減刑的因素。
任職Fitness First的被告周文威和另外兩名教練,共被控15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涉及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間騙款共130次。案情指出,周的底薪6000元,另加每節訓練190至234元佣金。若客人缺席訓練而沒有早一日通知,周可照樣獲取佣金。周早前承認其中3項控罪,表示願意指證同案被告。同案兩名被告譚峻峰(30歲)和張禎洵(26歲)早前否認其餘12項指控,案件本月24日審訊。
【案件編號:KCCC3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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