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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男女被發現清晨在旺角後巷形迹可疑,遭警方截停,男方身上懷有氣槍,懷疑與女友進入商業單位爆竊,偷去電鑽等共2000元財物。警方其後在兩人同居單位再搜出冰毒及其他贓物,並發現他們涉及區內另外3宗爆竊案。男女昨在高等法院認罪, 分別被判囚6年及2年8個月。
女被告囚32月
辯方求情稱,當妓女為生的女被告周建華(41歲)是內地人,有大專學歷,2003年來港定居,07年跟丈夫離婚後,生活一向自給自足。
周向警方透露,另一被告黎仲偉(34歲)是其顧客,辯方則指二人相戀後,黎搬到周的寓所居住,而周犯案是按黎的指示,並無預謀。代表黎仲偉的律師稱,黎中五畢業後曾任職機械維修,09年失業才開始吸毒,誤入歧途。
另涉區內3宗竊案
案情透露,去年8月11日上午6時許,警方發現黎攜有氣槍,與周從旺角一幢商業大廈後門走出來,黎承認獨自攀入涉案大廈,在裏面打開大門讓周進入,氣槍是打算用來射碎玻璃門,最終靠撬開大門偷去電鑽等物件。
警方其後到二人同居寓所搜查,發現冰毒及其他贓物。黎又承認於2009年4月11日及2010年6月29日,分別在尖沙嘴婚紗店及旺角兩個住宅單位偷去電視、首飾、手提、電腦等逾3萬元物品。周建華則承認曾替黎典當1800元的首飾。
【案件編號︰HCCC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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