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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屋未改地址 張達明﹕種票指控無厘頭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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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30日 05:59
2011年11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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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報道指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由港島南區遷往九龍後,仍在今屆區議會選舉返回南區投票,有「種票」予該區候選人、公民黨郭榮鏗之嫌,張達明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形容指控「無厘頭」,指現行法例沒要求選民搬屋後,須於一定時限內更新選民登記,故不存在「知法犯法」。

張達明表示,他雖於去年尾由屬於南區的鴨脷洲海怡半島遷往九龍嘉樂閣,但他仍是舊居的業主,沒有放盤。

更新選民地址沒時限

張又說,選舉事務處今年8月截止更新選民登記冊,但區選在10月舉行,當時他並無意識到要更新選民登記,加上搬屋「有幾十件事要處理,改選民地址不是priority (優先)」。他指由於選民登記屬自願性質,選民沒有法律責任於搬屋後立即更新地址。他又指若修例,亦可能窒礙市民登記成為選民。對於被指在區選替同為法律界選委候選人的郭榮鏗「種票」,他澄清,對方沒有找他做提名,無更新地址與「種票」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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