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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裁定判錯案 原審任官新聞多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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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9日 15:00
2011年12月09日 15: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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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屋綜援戶要求社署「回水」一案,綜援戶雖然在高院獲勝訴,但案件一到上訴庭,明明是社署一方上訴,但代表公屋綜援戶的代表大律師郭錦焜卻遭上訴庭3名法官窮追猛打,更被直指「完全錯誤」,原審時判綜援戶勝訴的是新聞多多的任懿君法官。


雖然社署的「特別撥款」乃實報實銷,惟任官原審時指社署這種做法與政府的紓解民困措施背道而馳,妨礙政府公平實行措施,認為最貧窮的階層往往因而不能受惠,做法不公平甚至荒謬。


不過上訴庭昨甫開庭便向代表綜援戶的大律師重申「特別撥款」是實報實銷這點,直指綜援戶沒有可爭議的論點,間接裁定原審法官當日判錯案。


庭上邀茶敘 稱「法官不是高高在上」

任懿君法官一向言行出位,日前在處理黃毓民申請更改「五區公投」時選舉收入後,便突然興之所至,稱「法官不應是高高在上,個個都係凡人,應該可以加強溝通」,繼而邀請庭上各方一起茶敘。


1975 年港大法學士畢業的任懿君,是首名華人大律師余叔詔的徒弟。他在1986年獲大律師資格後在港執業,翌年獲委任地方法院法官,1994 年獲委任高院法官至今。任官審案常應用個人知識或興趣,2002 年審理王德輝爭產案時,本身是虔誠基督徒的他便在判辭中引用《聖經》諷刺爭產案,指「忙亂積蓄真是枉然」;當他審理一宗高球傷人案時,便向與訟雙方交代自己的高球資格及證書,表示希望貢獻個人知識讓雙方的專家證人作更佳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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