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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仁安醫院涉嫌違反通報機制,遲了3個半月向衛生署報告嚴重醫療事件,但原來現時無論是遲報或漏報,對私家醫院罰款最高只是1000元。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批評,罰款對每宗手術獲利動輒以萬元計的私家醫院來說,根本毫無阻嚇力,他促政府盡快把罰款增至10萬甚至50萬元。
議員促增至10萬
立法會上月中討論私家醫院質素時,披露原來今年首10月,私院只向衛生署呈報3宗嚴重醫療事故,較2008年的33宗及2009年的52宗大幅減少。鄭家富稱,數字大減,令人懷疑是否有私院有意無意漏報醫療事故。
他認為,現行機制不足懲處失德的醫院或其醫生,近年他多次提出,要求設立獨立的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獨立調查及處理複雜的醫療投訴,惜一直未獲接納。上月他提出的上述動議,再次被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拒絕,但鄭家富表示會繼續定期提出同一訴求,希望最終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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