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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加入警隊逾30年、駐守九龍城裁判法院的已婚警員,涉向同一法院工作的智障清潔女工摸臀非禮。庭警昨被解往駐守的法院提堂,控方稱可能加控4至5項非禮,涉案地點正是九龍城法院內。由於被告與該法院大部分人員認識,裁判官決定將案件轉交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轉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被告李國基(51歲)被控今年11月22日在何文田某一單位非禮X。被告前日早上被捕,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0日再提堂,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和法律意見。
控方透露,事主是輕度智障人士,案發地點是事主位於愛民邨的住所。至於可能加控的罪行顯示被告涉在短時間內多次犯案。
被告目前仍在法院內工作,且被告知道事主住址,擔心他騷擾證人,因此拒絕被告保釋。
不過辯方指控罪發生在今年11月,但事主延至上周才報案。事件沒有獨立證人,只有被告和事主一對一證供。辯方又稱若為了等候調查而將被告收押至農曆新年後,對被告不公平;又指被告已停職,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和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必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進入愛民邨和九龍城法院方圓100米,每周一和周五往元朗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KCCC4780/11】
轉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被告李國基(51歲)被控今年11月22日在何文田某一單位非禮X。被告前日早上被捕,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0日再提堂,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和法律意見。
控方透露,事主是輕度智障人士,案發地點是事主位於愛民邨的住所。至於可能加控的罪行顯示被告涉在短時間內多次犯案。
被告目前仍在法院內工作,且被告知道事主住址,擔心他騷擾證人,因此拒絕被告保釋。
不過辯方指控罪發生在今年11月,但事主延至上周才報案。事件沒有獨立證人,只有被告和事主一對一證供。辯方又稱若為了等候調查而將被告收押至農曆新年後,對被告不公平;又指被告已停職,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和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必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進入愛民邨和九龍城法院方圓100米,每周一和周五往元朗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KCCC47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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