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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爭執妻斬夫 官:事主畀你嚇親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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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6日 08:35
2011年12月16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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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夫妻疑因家事爭執,妻子盛怒下激動拿刀揮舞時涉誤傷丈夫,妻子昨被控一項傷人罪,控辯雙方將研究或以其他方式如簽保守行為解決。裁判官更在庭上代男事主教訓妻子,「(丈夫)真係畀你嚇親,夜晚瞓覺唔知會點」。


30歲的女被告趙金琼,昨獲丈夫到庭支持,丈夫更一度上前為妻子說情,其拇指昨仍見包紮。趙女暫毋須答辯,控辯雙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由於事件屬家庭糾紛,故雙方將商討或以其他方式如簽保守行為等處理案件。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在庭上教訓被告,斥其行為「嚇親」丈夫,更會令丈夫夜間與妻同牀共寢時「唔知會點」,此時丈夫表示關心,「佢都係一時激動㗎啫」。裁判官解釋,男事主或不方便向妻子說教,所以代為「出口」。


案件將押後至本月29日再訊,被告獲准以300元保釋外出。由於她在港並無其他住址,故裁判官准許她與丈夫同住黃大仙鵬程苑住所。


【案件編號:KTCC6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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