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男子夜店遇襲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9日 08:35
2011年12月19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灣仔發生警員拔槍制服持刀漢的緊張場面。消息稱,31歲男子李×權前晚到灣仔附近一間夜店消遣,在場內遭圍毆斬傷,兇徒「見血」收手,並驅逐李某離開。


李某負傷離去後心有不甘,至深夜11時半,攜菜刀折返欲反擊,但持刀在街頭行走時,嚇得途人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後迅速趕至,並與李某在石水渠街15號大廈外相遇。警員多次警告他放下利器,李某卻躲到閘後反鎖,情緒激動舉刀與警對峙。


反鎖閘後與警對峙

雙方僵持間,警員恐李某傷及旁人,其中一名警員拔出佩槍,喝令他「棄械投降」。雙方僵持數分鐘後,李某平復情緒放下菜刀投降。警方事後派員在附近兜截,拘捕嫌涉打傷李某的33歲男子Jimmy,並追緝其他在逃人士。


根據《警察通例》,警員拔槍或開槍必須符合4 種情况,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嚴重傷害;有理由相信有人犯暴力罪行而須拘捕,或拘捕觸犯罪行而企圖拒捕的疑犯;平息騷動或暴亂;防止疑犯繼續作嚴重和兇暴罪行,發出口頭警告後不能以較溫和武力解決事件,始能使用槍械。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