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高院裁涉詐騙 中信泰富索還文件敗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0日 08:35
2011年12月20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中信泰富(00267)2008年延遲公布炒燶accumulator虧損147億元,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中信泰富稱,警方搜出的逾1500份文件涉法律專業特權,要求歸還。惟高院法官參閱有關文件後,指大部分均與法律專業特權無關,反而表面證供顯示,文件或涉串謀訛騙等刑事罪行,昨拒絕中信泰富的申請。


高院法官韋毅志較早前花了約一個月,翻閱中信泰富所指的,涉及法律專業特權的逾1500份文件,包括中信泰富在公布事件前的高層會議、高層之間的電郵紀錄、職員與公司法律部門的書信來往等。雖然當中涉及公司高層與律師之間的來往內容,但法官最終裁定,由於不涉及潛在訟訴的內容,或不涉法律意見等,認為大部分文件均未能受到法律專業特權保障。


官:文件不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

另外,有證據顯示,中信泰富高層早於08年9月7日,已發現公司的財政問題,但延至同年10月20日始公布,其間更多次向銀行借貸,中信泰富高層被告有隱瞞公司財務狀况之嫌。故此法官昨裁定,逾1500份文件中,在08年9月7日之後出現的文件,從表面證供看來,或涉串謀訛騙以及公司董事等人作虛假陳述的罪行,故不能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拒絕中信泰富的申請。


事實上,中信泰富早前已就向證監會呈交的6份文件,申請法律專業特權保障,但高院以同樣理由否決。中信泰富已提上訴,現正等候上訴庭裁決。


【案件編號﹕HCMP767/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