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偵查兩年的中國足壇反貪掃黑案,昨拉開審判大幕,多名曾在中國足壇吒咤風雲的人物,將分別走上被告席。昨受審的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張建強,被控收受逾260萬元人民幣賄款。涉案人物中最受矚目的兩名足壇前掌門人南勇與謝亞龍,雖未在首批受審名單上,但中央電視台昨播出兩人在獄中親述受賄細節的片段,南勇坦稱自己「罪有應得」。
張建強昨晨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法院提堂,他被控在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間,利用職權操控多場比賽賽果。檢察官指出,張先後收受陝西國力等8個球會及兩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合共238萬元(人民幣,下同)賄款,在2003年11月又與內地知名球證陸俊串謀收受上海申花隊70萬元,在比賽中作出對申花有利的裁決。
涉收上海申花70萬
張建強1992年到體育總局足管中心工作,曾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和女子部主任。內地球圈人士曾形容,他是中國球證的「太上皇」。去年1月15日晚,他和妻子散步時被捕,被控受賄罪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濟南時報》引述律師解釋,足管中心與足協長年由一套人馬運作,但分屬官方與民間機構,受賄罪是針對張建強擔任公務人員,即以足管中心官員身分所犯罪行,至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則指他代表足協時所犯罪行。
公安部於2009年展開清掃足壇貪腐惡風的行動,拘捕多名足壇官員、國腳、球證與球會高層。新華社昨發表評論指出,肅貪案表明中國足壇腐敗已「從根爛起」,失去監督的公權力和形同虛設的規章制度,在權錢交易的黑金面前一觸即潰。文章指出,足壇反腐不應見好就收,而應建立長效反腐法律機制,才能避免問題反彈。
坦承「欠監管規範難把控」
張建強在談及受賄過程時坦承﹕「沒有監管,個人面對誘惑時很難把控,這就是一個現實。沒有道德、沒有規範、沒有制度、沒有制約、沒有監督……」他在案發後已上繳260.95萬元贓款,其大部分受賄金額是以非公務人員身分收受,按內地刑法,可判囚至少15年。
身為張建強共犯的陸俊明日將在遼寧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堂。陸俊曾兩度當選「亞洲最佳球證」,但受賄令這名「金哨」淪為「中國最大的黑哨」。張建強在接受央視訪問時披露,2003年上海「打吡」戰前,「有人找到我,要我給申花照顧,這個人據說與申花方面有合作關係,當時那個人給我70萬元,是用一個紙袋子給我的。事後,我又給了陸俊35萬元,我們平分了這筆錢」。
鐵嶺與丹東兩地法院未來數天還將審訊多名前球會高層和球證。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