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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 僱主供款變遣散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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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3日 08:35
2011年12月23日 08: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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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球股市不明朗,匯豐早前也宣布要裁減本港3000名員工,僱員如果不幸地被裁,強積金戶口如何處理?如果經濟進一步惡化,公司萬一倒閉,僱員的強積金戶口會受到什麼影響呢?在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後,僱員如何選擇強積金供應商?

歐債危機蔓延,如果情况不受控,不少經營歐洲生意的企業或要面對倒閉潮。萬一公司倒閉,按照規定,僱員的強積金戶口要結束,公司會先行墊支僱員所有遣散費,之後公司再在僱員的強積金戶口提取部分供款去抵消僱主已墊支的部分。換言之,僱主可向強積金供應商申請從強積金帳戶中,提取由僱主供款部分所產生的權益,以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如由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已考慮任何投資盈虧)多於已支付給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餘款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中。但是,如由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不足以全數抵消已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僱主可將該等累算權益全數提取。在市况低迷時,僱員若不管理自己帳戶,而萬一不幸遇上裁員,僱員或會面對將基金沽出,無論市况是高或是低。


僱員累算權益不受影響

當然,若果參與強積金的僱員,在退休時並沒將強積金戶口結束,好像2008年時市况不濟,即使僱員達退休年齡或要提早退休(假設不再投身職場),僱員可以待市况明朗時,才將基金賣出或者結束戶口,提取累積權益。


如果僱員是遭解僱,僱員的強積金戶口累算權益是不受影響,積金局解釋,僱主為合資格僱員向受託人作出強制性供款後,累算權益將全部歸僱員所有。僱主無權扣起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權益,除非是用以抵消應向你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至於由僱主的自願性供款所產生的權益會否被沒收,則視乎不同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而定。


強積金半自由行明年大有機會推行,上月康宏在網上向公眾進行問卷調查,其中一條問題是:若自己可以自由選擇強積金供應商,會否會轉換供應商?有達六成的被訪者表示會轉換。但臨近退休僱員是否應該轉換強積金供應商呢?駿隆專業保險顧問行政總裁蕭美鳳博士表示,近退休的僱員若現時的受託人已提供一些低風險或保本的基金,其實是不需要轉換的。她續說,由實行至成功轉至新服務提供者,需要時間約為兩至三個月,因為基金不同股票投資,當中涉及兩間強積金供應商,若想現價沽出,基本上是不能,所以在實際沽售時未必是心目中理想的價位。


僱員可能會因基金表現不佳欲轉換強積金供應商,在現時波動市况下,強積金旗下基金沒有買賣差價,故此可以先將股票基金或進取類型基金轉至保守型基金,然後才進行戶口轉移。


轉積金供應商 先看5年表現

在半自由前先要「做功課」,蕭美鳳表示,僱員可以留意基金過去5年平均表現,若果是長期跑贏指數及在同類基金中表現中名列前茅,也是可以選擇的對象。雖然基金過去表現不代表未來表現,但3至5年已經歷過一個周期,故若可以長期表現較好,也可以作為參考。


明報記者 龍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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