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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岸保護區」屬於保育天然海岸線的地區,一般推定為不宜發展,因此在城規會中經常准許的用途只有農業、自然教育徑、野生動物保護區、野餐地點等,須經城規會申請方可獲批的用途則包括度假營、重建現有屋宇、作私人發展計劃的公用設施裝置等。
近年亦有發展商打「海岸保護區」主意,例如城規會10月便收到申請,要求把上白泥及下白泥的「海岸保護區」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冊「靈灰安置所」,城規會最快明年3月審批該申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虎草村地段鄰近洪水橋新發展區,不排除有發展商看中這點,先吸納作土地庫存,將來借鄰近新發展區名義,向城規會提出修改該地段的用途作發展之用。
近年亦有發展商打「海岸保護區」主意,例如城規會10月便收到申請,要求把上白泥及下白泥的「海岸保護區」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冊「靈灰安置所」,城規會最快明年3月審批該申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虎草村地段鄰近洪水橋新發展區,不排除有發展商看中這點,先吸納作土地庫存,將來借鄰近新發展區名義,向城規會提出修改該地段的用途作發展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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