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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孫女保管戶口老婦入稟欲討回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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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05日 20:50
2012年01月05日 20:5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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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有嚴重抑鬱並需入院治療的七旬老婦,3年前接受外孫女建議,將股票賣出套現42萬元,轉至外孫女及舅父聯名戶口保管。老婦後來要求從戶口提取5000元作「家用」,卻遭外孫女拒絕,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對方,兩婆孫因財失義。老婦的兒子慨嘆親情為何敵不過錢,外孫女卻反駁指有人爛賭,反問「佢有親情咩?」


42萬轉子孫戶口 要求5000元家用被拒

原訴為75歲的羅佩琼,被告為34歲外孫女黎韻妍。原訴的入稟狀指出,精神科醫生證實她精神上有能力處理法庭程序。根據入稟狀,原訴與已故10多年的警員丈夫李英有三子兩女,孫女黎韻妍是二女李淑兒與丈夫黎學斌的女兒。記者昨聯絡上與原訴同住的四兒子、任職司機的李志強,李聲稱原訴於2008年因股票損失30餘萬元導致情緒低落,胞姊與被告要求原訴簽署授權文件,變賣原訴5個戶口的股票。


李志強稱,他為免原訴積蓄遭人花光,遂要求與被告開設聯名戶口,放入42.8萬元。直至去年3月初,原訴要求被告每月從戶口提取5000元給她作為「家用」,卻遭對方拒絕。李與被告其後再因為錢銀爭執,李承認曾出手掌摑外甥女,被告當時曾報警,李最後被控並被法庭判以緩刑。


目前羅婆婆的私人戶口只得5元,現依靠2650元傷殘津貼及由李志強供養,坦言「而家都反咗面,都唔會和好」,李志強則指「親情為何敵不過30萬元」。


被告接受訪問時反駁,原訴住老人院「點解要使咁多錢」,質疑有人將之花於賭博,又指只要舅父一日不簽名,她亦不能動用戶口款項。


舅嘆因財失義 甥稱不能動用

入稟狀透露,羅婆婆於2007年出現記憶及行動衰退,遂於08年2月由二女安排到葵涌醫院精神科門診,當時她心情焦慮,診斷出有嚴重抑鬱症,並於3月送往仁濟及葵涌醫院,5月27日被送往老人院。


身為孫女的被告黎韻妍翌日向羅表示,擔心她無力管理財產,提出代為管理,羅同意變賣股票套現44.8萬元,將其中42.8萬元存入由黎與李志強開立的聯名戶口。去年3月,該戶口餘下37.5萬元,羅要求取款遭拒,於6月及11月再開立私人戶口及發律師信,要求孫女將款項存到其戶口,但孫女仍未理會,羅遂控告孫女違反信託責任。


【入稟編號:DCCJ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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