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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頭文字B父罰4000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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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07日 06:35
2012年01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頭文字B」再現翻版,再有被網民指「腦殘」的父母,任由5歲女兒坐在正在駕車父親的大腿上,父女更一同手握軚盤作勢駕車。該父昨承認允許他人干擾汽車軚盤、駕車時兩名年幼女兒未有繫上安全帶等罪,被判罰款共4000元。惟裁判官直斥律政司控罪過輕,「法庭唔能夠畀個信息,令大家以為使用道路時可以任意非為。」


官斥控罪過輕

33歲的被告施家英,昨到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他求情時說,事發後已向5歲長女解釋,叫對方以後不要在父親駕車時觸碰軚盤、波棍等,「而家我唔畀大女坐前座㗎喇」,但反被裁判官斥責,被告應向自己解釋,駕車時要注意安全。


去年10月5日晚上9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載着妻子及兩名分別為3歲和5歲的女兒前往港島區。途經紅磡海底隧道時,隔鄰一輛平行行駛的私家車上女乘客,朝被告車廂一看,赫然發現被告車上「險象環生」。該鄭姓女乘客發現,坐在車輛後座的被告3歲女兒無佩戴安全帶,並在車內跳動,而前座的5歲女兒則坐在被告大腿上,雙手握住軚盤,當時被告車輛的車速尚算穩定。


另一女無安全帶車內跳

鄭遂以手機拍下兩張被告車輛的照片,其後交予警方。警方確認司機身分後拘捕被告。在警誡會面中,被告指其5歲長女當日在他駕駛時,突將腿伸往被告的司機位置,並嘗試移往其座位。被告稱阻止女兒不果,並強調其女兒僅握住軚盤,並沒有「扭軚」動作。


特委裁判官余焯文昨斥責被告的行為非常危險、易生意外,「會影響到你自己、你愛的女兒和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又質疑律政司所檢控的罪行過輕,或會令大眾收到錯誤信息,以為駕駛者可「任意非為」,「條路唔係只係你一個人用」,但考慮被告初犯,判罰款4000元及停牌3個月。


【案件編號:ESS4515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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