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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為黃金買賣公司運送8600萬元金條卻疑監守自盜的3名男子,昨就偷竊罪繼續受審。擁有該批黃金的投資買賣黃金公司董事,作供時表示沒有替黃金買保險,「無諗過呢個問題」,因相信下屬能好好看管黃金。
3名被告陳燦光(40歲)、韓宗博(43歲)和陳洪光(42歲)否認偷竊罪受審。持有涉案黃金的創大集團有限公司,其公司董事蕭燦宇昨上庭作供,表示當日聘請蘇志雄(譯音)、即首兩名被告的僱主,負責運送和看管黃金。蕭並沒有替黃金買保險,稱對蘇完全信任,亦無想過若遇損失怎麼辦。
被告賣金買車藏贓物
法官質疑,公司買賣黃金為何不先把黃金存放在賣家處,待有客人取貨才提取,蕭燦宇表示這並非公司慣常做法。庭上亦播出被告陳燦光的錄影會面,他承認當僱主蘇志雄把巨額黃金帶回貨倉託他們看管時,他和韓宗博起貪念,決定盜去黃金。
陳續稱,蘇要求他們把黃金走私內地,他們決定將計就計,收藏小部分黃金在私家車暗格,在沙頭角過境時主動向海關舉報;另一方面託胞兄陳洪光、即另一被告取去265公斤黃金另外收藏。陳燦光與韓幾日後決定返回內地匿藏,其間陳洪光在港變賣兩條金條換得逾50萬元,款項除供兩被名花費,更買了一部私家車用來放置黃金。該車後來在八鄉被警察查獲。對於被指慣做走私貴金屬工作,蘇志雄否認指控,又強調沒有命下屬走私。
【案件編號︰HCCC177/11】
3名被告陳燦光(40歲)、韓宗博(43歲)和陳洪光(42歲)否認偷竊罪受審。持有涉案黃金的創大集團有限公司,其公司董事蕭燦宇昨上庭作供,表示當日聘請蘇志雄(譯音)、即首兩名被告的僱主,負責運送和看管黃金。蕭並沒有替黃金買保險,稱對蘇完全信任,亦無想過若遇損失怎麼辦。
被告賣金買車藏贓物
法官質疑,公司買賣黃金為何不先把黃金存放在賣家處,待有客人取貨才提取,蕭燦宇表示這並非公司慣常做法。庭上亦播出被告陳燦光的錄影會面,他承認當僱主蘇志雄把巨額黃金帶回貨倉託他們看管時,他和韓宗博起貪念,決定盜去黃金。
陳續稱,蘇要求他們把黃金走私內地,他們決定將計就計,收藏小部分黃金在私家車暗格,在沙頭角過境時主動向海關舉報;另一方面託胞兄陳洪光、即另一被告取去265公斤黃金另外收藏。陳燦光與韓幾日後決定返回內地匿藏,其間陳洪光在港變賣兩條金條換得逾50萬元,款項除供兩被名花費,更買了一部私家車用來放置黃金。該車後來在八鄉被警察查獲。對於被指慣做走私貴金屬工作,蘇志雄否認指控,又強調沒有命下屬走私。
【案件編號︰HCCC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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