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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調解中心 擬聘調解員百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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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2日 06:35
2012年01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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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為解決個人投資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糾紛,擬設立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進入最後直路階段,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表示,已物色到適合的行政總裁人選,當局並收到逾200個合資格的專業人士表示有興趣成為外判調解員,預計最快於2月底進行培訓,培訓費用每名3000元。


每名培訓費3000元

梁鳳儀表示,行政總裁將於3月底前上任,惟她拒絕透露其身分。調解中心將會有10多名全職員工負責日常工作,亦設有全職調解員專門負責10萬元以下的索償個案,現時屬意在港島東的乙級寫字樓中,租用約1萬平方呎的單位作為辦公室,預計將於6月底前正式開業。專業人士必須先接受培訓並及格,又能提供過往相關工作經驗,才可正式申請成為中心的外判調解員,預計最快於3月底接受職位申請,目標外判調解員可達數十至200名。


調解中心開業後,梁鳳儀表示,申訴個案可追溯至投資者於過往一年內察覺金融機構需要為其投資損失負上責任的糾紛。經過調解仲裁的投訴,若涉及金融機構違規銷售,則監管機構亦有權徹查個案。證監會11月就設立調解中心進行公眾諮詢,梁鳳儀表示,收到20多份意見書,稍後會公布諮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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