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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自願性供款 退休的額外保障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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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3日 06:35
2012年01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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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般大眾對強積金的評價都是彈多過讚。但若細心翻閱積金局的統計數字,卻可能發現事情的另有看法。根據《強積金計劃統計摘要》記載,截至2011年第3季「特別自願性供款」供款總額竟高達3.18億港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總供款額在1年內增加了1億港元。「特別自願性供款」能在不穩市况及歐債危機等影響下不跌反升,相信它對成員有一定吸引力。等筆者為大家概述其吸引之處:


供款具彈性 可自由提取

強積金制度下,「特別自願性供款」是由僱員直接向受託人支付的自願供款。與一般自願供款不同,「特別自願性供款」純粹指僱員供款,僱主毋須支付相應供款,有關的累算權益提取也不受就業情况及保存規定限制,可以隨時因應個人需要作出供款,亦不受65歲方可提取的限制,可以隨時提取累算權益。運作上,「特別自願性供款」方式有兩種任君選擇。成員即可選擇定時每月由個人銀行戶口(甚至信用卡帳戶)直接過戶強積金「特別自願性供款」帳戶供款,亦可因應個人財務或市場狀况,不時作一筆過供款。


雙重保障 收費簡單合理

由於「特別自願性供款」與一般自願性供款及強制性供款一併投資在強積金平台上,供款同樣受到由服務供應商所購買的彌償保險及由政府注資成立的補償基金保障。若服務供應商因違規而造成損失,該筆累算權益可獲得相應賠償。由於積金局監管嚴謹,強積金成立11年多以來,從未需要作出任何賠償,成員大可放心在強積金平台上作「特別自願性供款」。


除個別服務供應商提供特別安排及優惠外,一般「特別自願性供款」的運作與收費跟強制性供款相同,即只收取基金管理費。一般零售基金費用如首次認購費,轉換費及贖回費等,並不適用於強積金平台。當然,成員應以個人退休需要而決定是否參與「特別自願性供款」及如何作出供款,以為個人退休增添保障。想知道登記詳情及有關供款安排,筆者建議讀者可向服務供應商直表查詢。


MPFeXPRESS.com韜睿惠悅 曹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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