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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助理認非法借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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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3日 06:35
2012年01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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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康文署助理非法收受網球教練1000元貸款,廉署調查時揭發該教練兩年多15次以亡母名義,使用「康體通」電腦系統租用網球場,又多次向康文署職員訛稱獲母親授權訂場。兩人昨承認所有控罪,康文署助理求情稱,因懷孕妻子感不適才向友人借錢,犯案或令公職不保,盼獲輕判。


求情稱懷孕妻不適才借錢

被告莫浩豪(34 歲)為合約制康文署一般事務助理,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於2010年3月29日,未獲康文署批准,向另一被告私人網球教練彭泗如(48歲)收取1000元貸款。辯方求情表示,莫中七畢業後擔任上述公職逾10年,月入9800元,工作穩定,今次案底對公職或有影響,莫與康文署的合約本月底屆滿,現仍未有續約的消息,他對此憂心忡忡。


辯方又指出,莫因彭經常到康文署訂場而認識,相交逾10載,犯案是因為懷有身孕的莫妻感不適,莫卻因「糧尾」而財政緊絀才決定向彭借錢,相隔數天支薪後已立即歸還,事件不涉及利用職權而收取利益,盼獲輕判。


裁判官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


兩人認所有控罪

被告彭泗如昨除承認向訂明人提供利益,即向莫提供貸款;亦承認15項不誠實取用電腦,即於2009年3月至10年10月,以亡母翟雲芳名義,在康體通租用香港網球中心早上7至8時的時段。彭另承認5項欺詐罪,即於07年至09年間,向康文署職員訛稱,獲翟雲芳授權租借香港網球中心。由於彭涉及的控罪眾多,辯方的求情陳辭將於今天開庭處理。


【案件編號︰KCCC47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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