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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倡新例 擅報惡劣天氣可囚10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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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4日 06:35
2012年01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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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隨便預測天氣可能惹上麻煩!南非政府擬通過一項新法例,規定任何人未得批准便就惡劣天氣作出預報,最高可判囚10年或罰款960萬港元。有人批評措施將令民眾難以獲得最新天氣資訊以作防範,危及安全。


最高罰960萬 政府﹕免惹恐慌

新法案列明,任何人若要發出惡劣天氣警告,例如暴風、水災或旱災等,必須先獲得南非國家天氣局書面同意,初犯者可判囚5年或罰款500萬蘭特(約480萬港元),重犯者的刑罰可高一倍。南非環境事務部門副總監阿巴德爾(Isham Abader)表示,新法例旨在防止不可靠的天氣信息流傳,以免引起民眾恐慌導致爭相撤離,造成經濟損失。


政府誤報可免責 反對黨狠批

不過新法案遭反對黨大力抨擊,認為法例實施後,民眾即使親眼目睹天氣異狀,例如有龍捲風逼近,都難以透過互聯網或收音機傳遞信息預警;另外,新法例包含的免責條款,令國家天氣局毋須因作出錯誤預報受責,亦不公平。反對黨質疑國家天氣局能力有限,無法實時監測全南非的天氣變化,迅速發出預警,恐威脅南非民眾安全。民間天氣觀測組織南非天氣及災難觀測服務(Sawdos)指出,公眾天氣觀測為天氣監測儀器提供不可或缺的補充數據,反對政府的新措施。


南非各地有不同氣候,沿海地區常受強風吹襲,內陸低窪地區則長期乾旱,高地則常有雷暴及暴雨,因此氣候預報對當地民眾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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