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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司機撞傷八旬翁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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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28日 14:35
2012年01月28日 14: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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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我唔領綜援,所以要開車送報紙掙錢!」灣仔街頭昨晨發生八旬報販駕車撞倒途人交通意外。該名老報販駕駛價值20萬元的七人車,準備把報紙送到客戶府上時,途至莊士敦道卻把過路的88歲老翁撞倒,幸車速不高,捱撞老翁治理後性命無礙。被問及何以不退休享福時,老報販聲言要靠自己掙錢。
肇事老報販李福財,81歲,與家人居於灣仔道149號樂景大樓一單位,意外後十分關心傷者情况,獲悉被撞的88歲姓文老翁情况穩定後,才能放下心頭大石。被記者問及工作情况時,他說:「冇嘢同你哋講,都幫唔到手嘅。」
屋苑派報 扣油錢後利潤微
李伯駕駛的七人車於2010年12月以逾20萬元購入,事發後車尾留有數十份報紙,由於本港油價高企,七人車載貨量不多,故相信運報成本頗高。
有認識李伯的同行稱,李伯多年來均是從事「登門派報」,即並非擺路邊攤,而是把報章送到個別屋苑的客戶府上。由於他是直接從報紙代理取貨,每份可多掙數毛錢,現時每份利錢約1元多,另每戶加10元服務月費,部分屋苑有數十客戶,故扣除油錢成本相信仍有微利可圖。
事發昨晨近8時,李伯駕駛七人車沿莊士敦道往中環行駛,至178號對開時,他報稱突有人從左邊閃出,他收掣不及後把該名老翁撞倒,立即停車報警。
「不靠政府亦唔拎綜援」
警員到場調查後,李伯曾表示「不靠政府亦唔拎綜援,所以得閒幫手送報紙掙錢幫補」,並聲稱不是每天都會開工。警員調查後證實李伯無飲酒,倒地的文翁則頭部受傷,清醒送院治理。
運輸署規定,年滿70歲的職業司機須定期驗身,驗身合格後每次續牌僅1至3年,以確保其健康狀况適宜駕駛。
明報記者 蔡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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