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包庇女下屬挪用公款等案昨續審。黃健靈一直指屬「公私兩用」的印度籍家傭兼司機,作供時大爆不知道工作範圍是包括接載學系其他職員。辯方亦同時透露司機欠債。
被告黃健靈(71歲)的印度籍家傭兼司機Arunasalam Muthu Kalanchiam(下稱Arun)昨供稱,他於1994年起由黃妻聘用,薪金由7000元漸加至1萬元,他於2002年改由黃聘用,至08年2月離職。他於2010年2月再度受聘,獲加薪至1.1萬元,至去年10月始離職。
向黃表示「講真話會有麻煩」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定國盤問Arun時指出,入境處和勞工處對家傭駕車一直沒有意見,惟因本地司機對此有異議,入境處由02年起限制家傭要獲批准始能駕車。Arun同意辯方指出,他每日完成家務後便會到瑪麗醫院等待黃健靈指示,但強調於02至07年間,一直只接載黃、其妻、二人於99年出生的兒子及其他家傭,從未有單獨接載港大僱員、外賓或瑪麗醫院員工等人。Arun又指出,黃健靈曾指示他到瑪麗醫院的醫療技能發展中心辦事處出糧,他表示只是根據黃的指示工作。
Arun被盤問時承認,於09年到廉署錄取口供前曾到黃健靈住所,問黃如何是好。黃叫他說出真相,他則回應「講真話會有麻煩」,但Arun否認因為得知自己違反僱傭合約條款而這樣說。
曾向黃健靈夫婦借款
Arun又指出,他錄取口供後身體不適,曾返回印度,翌年再返港當家傭,坦認由96至09年,以結婚、兒子出世、家人來港等為由,起碼6次向黃、其妻及瑪麗醫院員工,如一級行政助理陳文娟借款共22萬元,大部分均「有借有還」,其中兩次他以12.8萬元長期服務金償還。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694/11】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