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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5補價方案 傾向浮息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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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7日 06:35
2012年02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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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新居屋補價安排,政府向今日舉行會議的房委會房屋資助小組委員會建議5個補價方案,當中4個須收取利息,分浮動或固定息率計算,經估算後,4個收息方案,均會令最少三分之一新居屋業主的補價金額較現行方法減少;而房屋署傾向能收回貸款成本的浮動利率計算補價。


房署擬採收回貸款成本方式

房委會消息人士表示,為顧及新補價安排對現有居屋業主的公平性,以及考慮整體社會接受程度,政府傾向考慮視新居屋補價為「貸款」;在參照政府及公共機構的貸款和資助計劃後,提出5個補價方案,包括1個免收利息的「淨貸款」方案、2個採浮動息率及2個採固定息率計算補價的方案(詳見圖)。


消息人士解釋,為減低房委會借貸風險,不會貶值,息率將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供的「無所損益」利率。據該局數字,過去10年「無所損益」利率介乎1.7%至5.7%;去年12月本港「無所損益」利率則為1.7%。


在兩個浮息方案中,包括按每年「無所損益」利率複算貸款利息;或參考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在複算貸款利息外,另加1.5%的風險調整系數,即貸款乘以1.5%息率的金額。


至於兩個定息方案,包括固定以單位購入年份的「無所損益」利率複算利息,或參考房協「夾心階層住屋貸款計劃」及「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將利率固定為2%,複息計算。


消息人士稱,比較舊補價及新補價方案,政府在1985年、1990年、1995年及2000年隨機抽出共120個居屋單位樣本評估,發現在兩浮息方案下,會有三分之二業主較現行方法少補地價;而採「無所損益」利率定息方案,則有三分之一業主的補價較現行少;定息2%方案中,更有90%業主會較現時少補地價。


不過據政府估算,在兩個浮息方案中,三分之一較現行方法多補地價的業主中,最多可能較現時補地價方案,多付51%至53%補價,而定息方案中,最極端可能要多付近1倍補價。


房會委員支持浮息

據了解,政府認為定息方案不能反映經濟環境轉變,若長遠計,浮息方案可對補價金額有平均算開作用。而較早前召開的房委會策劃小組委員會,支持單以「無所損益」利率複算利息,認為程式較簡單、易於理解及較為公眾接受,且有關補價額較現行方法更可預測。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黃成智、黃國健均支持浮息方案,因最能反映市况,黃國健更指浮息方案較易令公眾接受,若能愈早賣樓就愈有利。房委會財務小組主席蘇偉文認為,新舊方案業主補價所支付金額相差不大,建議浮息方案加入風險調整系數的方案最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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