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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心思整合保留帳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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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0日 06:35
2012年02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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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強積金推出至今超過11個年頭,香港經濟經歷了多次興衰,相信不少打工仔也曾轉換過工作,全港強積金保留帳戶數目也不知不覺累積至數百萬個。


轉工愈頻 保留帳戶愈多

事實上,強積金供款帳戶(臨時僱員及自僱人士例外)是以僱主名稱作登記。所以,每當成員轉換工作時,根據現行條例,原有的強積金資產便會在成員離職後3個月自動由僱主的供款帳戶轉到成員名下的強積金帳戶繼續投資,保留帳戶因此會在成員轉換工作中衍生出來。


雖然成員有百分百自主權去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基金作投資,但強積金計劃是由僱主主導的,即是選擇強積金供應商的責任由僱主承擔。因此,轉工愈是頻繁,便有可能出現更多的保留帳戶。


當成員的強積金資產散落在不同供應商,管理投資組合的難度便會相對增加。例如,若 閣下同時擁有3個保留帳戶於不同的供應商或計劃,當你需要轉換投資組合時,你必須遞交3個投資變更指示至3間供應商。由於不同供應商或許會有不同的行政安排,你的基金轉換指示即使在同一日遞交至3間供應商,它們也未必在同一日執行。


其次,要集合各家供應商轉換投資組合的文件,然後逐一填寫及簽署,也十分需時。即使強積金中介人可以從旁協助,成員也需要確保沒有填漏任何一家供應商的表格,兼且要確保文件上的簽名與供應商的紀錄相符,才能確保成功轉換投資組合。


更新地址 免失聯絡

筆者明白對於轉工較為頻繁的成員來說,每一個保留帳戶的金額可能不高,所以好容易會忽略了它們。特別是搬屋時遺忘向供應商更新地址紀錄,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便會寄失。久而久之,成員便好像與保留帳戶「失去聯絡」了。


值得一提的,是當大家在退休後需要提取強積金資產時,提取資產的指示必須向供應商遞交,並非向積金局遞交。因此,成員須清晰知道自己在那些供應商存有保留帳戶。無論金額多少,強積金資產也是各位的血汗錢,值得大家更積極及更花心思去好好管理每一個保留帳戶。


最後,若讀者不太肯定自己有沒有遺漏保留帳戶時,可親臨積金局各區辦事處,或郵遞/傳真查詢表格致積金局,透過它們的中央系統,以身分證號碼索取以 閣下名字登記的現有保留帳戶資料。


韜睿惠悅 MPFeXPRESS.com 曹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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