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全港每年癌病新增病例約2萬個,即使患者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部分較先進化療療程,亦須自費支付,由數千至十多萬元不等,所以一份危疾保障,確實不可或缺。但在購買前,緊記申報所有病歷,或曾作入院檢查的紀錄,並要了解受保公司的信譽和口碑。筆者朋友陳小姐便有一個親身經歷,她為60歲母親購買一份危疾保險,以備不時之需。誰知在購入後1年,一向健康的陳母證實患上末期癌症,其後陳小姐向保險公司申報,保險公司在查閱陳母的病歷後,指她在購買前,未有申報曾在公立醫院檢查心臟,屬隱瞞病情,所以拒絕陳小姐索償,並保留控告陳小姐的權利 。其後幾經上訴,陳小姐只可取回過去一年的供款金額。無交代清楚 保險公司有權拒賠陳小姐說當年為陳母購入保險時,保險公司並無要求陳母驗身,只派一名具醫護資格人員上門,向陳母進行問卷查詢。而陳母在購入保險前兩年,曾在公立醫院檢查心臟,但當年公立醫院表明其心臟健康,健康正常,所以陳母當時並無申報,而且陳母癌病原發於子宮,與心臟亦無直接關係。購買一份保障,都是為了需要時應急,但以陳小姐的情况,不但未獲預期賠償,更要徒費時間與保險公司糾纏於條文之間,令自己身心俱疲,所以在買入保險前,要小心,每項細節也要申報。據保險界人士說,按保險條文,陳母未有向保險公司詳細交代病歷及入院檢查的紀錄,保險公司在索償時,確有權拒絕。不過考慮陳母並不是刻意隱瞞,大部分都會運用酌情權,受理陳小姐的索償。他建議,在買入保險時,尤其在年齡逾40以上的人士,除了申報現時的健康狀况外,切記提及過去的入院紀錄,不管證明有病或無病,亦應作交代,甚至主動要求通過驗身測試。選口碑佳保險公司與此同時,亦不妨多了解保險公司的口碑,事實上行內確有保險公司,為了增加市場份額,在購入保險時,批核標準相當寬鬆,一旦受保人出事,卻採用相對嚴格的準則決定是否賠償,所以不要以為保險生效,就等於有安心的保障。撰文:李智成
新聞類別
健康
財經
詳情#
回應 (0)
2024年03月14日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