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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知周杰倫轉會 加州紅涉播侵權歌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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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4日 05:35
2010年08月14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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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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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是本港卡拉OK龍頭的加州紅,被Neway收購前,涉於2008年在尖沙嘴分店內管有3首周杰倫的盜版卡拉OK影片,早前被票控,昨日受審。辯方聲稱因一直不知道周杰倫已不屬合約訂明可播放曲目的唱片公司歌手,事前亦未曾接獲版權中介公司書面通知。

指中介公司無書面通知

49歲的加州紅創辦人駱國安與名下的匡利有限公司,早前被票控管有侵權物品。案情指出,駱是匡利其中一名股東及董事,匡利在尖沙嘴美麗華商場地庫1樓經營加州紅卡拉OK。08年9月8日,海關關員佯裝顧客,點播3首周杰倫的音樂視像紀錄,包括《霍元甲》、《困獸之鬥》及《亂舞春秋》,版權擁有人「阿爾發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確認上述曲目是侵權複製品。

版權中介公司K-Net Music Entertainment Ltd及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分別向加州紅發出K-Net音樂及影像播放牌照及卡拉OK伺服器牌照,但不包括上述曲目。

K-Net Music Entertainment Ltd代表郭小姐供稱,08年6月10日與加州紅就舊歌(已發行6個月)行使權簽訂合約,列明加州紅14間分店獲授權播放新力、環球、華納及其他唱片公司的歌曲。她從市場信息中聽聞周杰倫是新力的歌手,但承認從無求證,至關員行動始驚覺周杰倫是台灣阿爾發的歌手。

郭小姐續稱,公司每年收取加州紅近300萬元牌照費,同意公司有責任將歌手轉換唱片公司的消息通知客戶,並承認公司未有發出書面通知,但據悉負責人曾經口頭轉述。

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代表顏先生指出,08年3月及8月新力已退出其公司的牌照管轄清單內,8月底已發信通知加州紅。但辯方稱未曾收取有關文件。案件下月6日再。

【案件編號:KCCC2202/10、KCS119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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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5年01月17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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